各党支部: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、四中,中央纪委四次、五次全会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根据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,院党委决定在全院开展廉政约谈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时间安排 8月1日至8月31日 二、约谈范围 全体党员干部 三、谈话内容 听取约谈对象廉政情况汇报,重点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“两个责任”及领导干部“一岗双责”、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、完成院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和个人廉洁自律等内容进行,充分肯定成绩,找出存在问题,提出明确具体要求。 四、约谈方式 1.分级约谈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,逐级开展约谈工作,院党委书记、院长对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进行约谈,院分管领导对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,对分管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集体约谈,各单位负责人对所属党员干部进行约谈。 2.重点约谈。院纪委书记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重点约谈。突出问题导向,对近年来信访举报件多、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重点约谈。 五、约谈要求 1.高度重视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,精心组织,认真实施,做到不漏一人,不走形式,确保约谈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。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,纳入年度考核范围。 2.严肃纪律要求。一是严格按照省局《廉政谈话制度》规定要求开展约谈活动,约谈对象应积极主动配合约谈,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敷衍、无故不参加约谈。约谈时谈话工作人员应不少于两人,要认真做好谈话记录。二是被谈话人要认真汇报履行“一岗双责”、本人廉洁自律情况,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做了哪些工作,存在哪些不足。谈话人要针对被谈话人存在的不足,提出明确要求,发现违规违纪问题要及时制止并报学院党委或院纪委。三是严格遵守保密纪律,严禁向被谈话人透露不该透露的事项,严禁向无关人员泄露谈话内容。 3.做好总结上报。要认真做好约谈活动总结和资料备存工作,廉政谈话登记表及谈话记录交纪检监察室,存入个人廉政档案。 六、组织实施 廉政约谈在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,纪检监察室负责廉政约谈组织工作,组织人事科、党政办公室派人参加。 附件:1.廉政谈话登记表 2.廉政谈话记录 二○一五年八月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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